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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出台重大政策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发展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发改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9-11 11:50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出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创新市场准入机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发展内陆开放经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商标战略、创新监管执法体制等六个方面制定了二十五条政策措施,大力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创新发展。 一是支持两江新区内企业申请核准不冠以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可就近办理登记注册、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登记,允许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使用与注销前相同或相近的名称; 二是放宽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类别限制; 三是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等重点发展产业。支持引进大型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和服务外包产业,并帮助解决涉及市场准入问题。支持外资参与内资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并提供并购联合审查指导; 四是在招商引资、品牌建设、举办展会、发展中介服务业、广告资源跨地区整合、申报认定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并将两江新区作为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试点示范基地; 五是加大对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和解决商标纠纷的指导,加快办理商标确权案件,适时对两江新区商标权利人投诉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保护行动。 六是在消费维权机制与消费环境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投资环境建设、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