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近日出台。 境外投资项目区分为资源开发类和非资源开发类。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按照以下权限核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由省发改委核准。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则按照以下权限核准: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由省发改委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