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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医改严把“三关”切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发改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9-11 11:50

    2011年6月1日起,连云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为了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连云区严把供应关、使用关、补偿关,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医改成果惠及全区人民。一是严把供应关。确定连云港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连云港源来堂医药有限公司为我区药品配送企业,严把药品配送,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对配送企业在配送过程中向采购机构、个人以各种形式提供回扣、赞助、提成等违规行为,实行解约和3年内不得参与配送业务的规定。二是严把使用关。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个村级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要求医务人员自觉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对于基本药物的使用建立考核、激励机制,采取药师审核处方、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公示等多种措施,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真正使基本药物成为临床首选药物。同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通过经济手段引导老百姓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制定了对于采购基本药物目录外的药品和擅自提高基本药物价格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予以处分和开除的处理规定。三是严把补偿关。在取消基本药物加成后,连云区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按照全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要求,区财政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补助资金预算总额为350万元,目前已到位100万元,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投入1200万元,加大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医疗设备的配置。通过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呈现了"三降二升"的良好趋势,即药品费用、门急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20.8%、16.3%和9.7%;门诊人次上升了8.2%、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