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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印发《连云港市“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发改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9-11 11:50

    近日,我委与市气象局联合以连发改规划发[2011]523号文印发了《连云港市“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下称“气象十二五规划”)。我市“气象十二五规划”按照《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编制程序及报批程序,并经专家评审和组织审核,规划内容符合《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气象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符合国家气象事业发展要求,满足连云港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业务体系。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支撑能力明显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更加准确,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气象预报准确性、灾害预警时效性、气象服务主动性和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在苏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