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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湾核电3、4号机组扩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发改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9-11 11:50

    2011年10月11日,中国核电迎来了福岛核事故后的一个新“起点”--江苏核电公司与作为工程承包商的中国核电工程公司在北京签订《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扩建工程承包合同》,标志着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扩建工程项目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扩建项目由江苏核电公司全面负责,中国核电工程公司承担两台机组的常规岛和核岛设计、建安施工、国内供货的设备采购工作,以及调试工作。

    中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吕华祥,中核集团总经理助理李晓明出席签字仪式。

    李晓明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合同签署具有深远意义和影响。他说,这次合同签订,不仅对中核集团的核电事业,甚至对中国的核工业发展都有积极促进意义,是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中国核电一个新的“起点”。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扩建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在集团公司党组的积极支持下,田湾核电站与中国核电工程公司通力协作、友好洽商下取得的积极成果,标志着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项目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合同的正式签署,不仅是田湾核电项目建设的又一重要的里程碑式的节点,也是集团公司推行工程总承包核电建设管理模式、实施“集团运作、专业经营”经营方针的重要体现。

    江苏核电公司总经理吴秀江表示,江苏核电公司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继续本着友好协商、团结互信的基本原则,与承包方在工作开展中职责明确、友好协作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应对当前形势下核电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共同打造核电项目精品。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扩建项目项目为中俄战略合作项目,以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为参考电站,采用俄罗斯VVER1000压水堆技术,是继中俄两国成功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1、2号机组之后,双方继续深化核能领域合作的又一重大项目,具有极为重要的政治意义。中俄已经签署总合同及其附件,部分主要设备已订货,设计、现场准备等工作在有序推进,中俄双方将共同努力,积极准备,实现2012年12月浇灌3号机组核岛第一罐混凝土、正式开工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