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工作
首页 发改工作

国家五部委联合发文推广“公路港”物流经验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发改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9-11 11:50

    近期,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推广“公路港”物流经验。针对我国公路货运企业小而散、货车分离、回程车辆空载率高等问题,传化集团等物流企业创新发展了“公路港”物流动作模式,利用实体和信息平台,衔接匹配车货信息,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务院领导专门作出批示,高度肯定了“公路港”经验,指示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将经验向全国进行推广。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统筹规划,建立标准体系,加大政策支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为促进我国公路港物流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