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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示范平价商店”创建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物价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1-22 00:00

各县、区物价局(分局),各平价商店: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平价商店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市级示范平价商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在全市评比出平价优质、诚实守信、管理规范、社会认可的市级示范平价商店”20家。通过示范平价商店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平价商店规范化建设,促进平价商店健康持续发展,形成良好的平价商店品牌效应。

二、创建原则

坚持价格主管部门指导、经营主体参加、社会监督有机统一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质量为先、管理规范的原则;坚持消费者认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参加对象及创建标准

全市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运营的平价商店。

以《连云港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办法》(连价工〔201434号)为标准,对参加创建的平价商店进行全面考核。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宣传动员、规范建设、考核评比、授牌奖励、总结提升等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1-3月)

市价格主管部门广泛宣传《连云港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平价商店考核奖惩机制;建立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平价商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示范引路规范建设阶段(20184—6月)

各平价商店严格按照《连云港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办法》要求规范行为,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平价商店进行指导。市局适时组织召开平价商店建设现场会,通过示范引路规范平价商店建设。

(三)考核评比阶段(20187—9月)

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各县、区按照《连云港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办法》,对全市平价商店进行考核评比。以省局抽查、联合专项检查及市价格主管部门季度考核成绩、县区月度考核成绩为依据,评选20家市级示范平价商店。出现责令整改、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情况的,取消评选资格。

(四)授牌奖励阶段(201810月)

对评比出的20示范平价商店,统一授予“2018年连云港市示范平价商店称号和标牌,并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对授牌的示范平价商店给予适当奖励。

(五)总结提升阶段(201811月至12月)

总结查找全市示范平价商店创建活动的经验和不足,推广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好做法,新经验;对创建中发现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实现全市平价商店提档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示范平价商店创建活动,是加强平价商店长效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的有效措施,各县区要把创建活动作为稳物价、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为民实事来抓,精心组织,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推动平价商店的健康发展。

(三)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在创建活动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创建标准实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市示范平价商店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四)畅通渠道,加强监督。在创建单位公布“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监督,对外公布创建活动措施和标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