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价房备〔2017〕50号
连云港金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发建设的“海岸明珠新城”项目2、8#号楼,位于开发区大港路18号,根据《关于实施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连价服〔2017〕94号)规定,你公司已到我局对其销售价格进行了备案。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24套,备案面积14002.4 m2,平均销售价格5961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88套,备案面积1020.87 m2,平均销售价格5600元/m2。
请你公司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工作,备案价格是销售的最高价格,公示的销售价格不应高于备案价格,单套实际成交价格不应高于公示的单套销售价格。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