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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桃花涧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信息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28 21:54

关于核定桃花涧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连云港市金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桃花涧景区停车场收费申请书》收悉。根据《连云港市市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连价服〔2016〕182号)规定,经现场查验并研究,现对位于海州区桃花涧景区设立的桃花涧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具体标准为:

第一时间段(白天)9:00—21:00

蓝牌照  15元/次

黄牌照  25元/次

第二时间段(夜晚)21:00—次日9:00

蓝牌照  20元/次

黄牌照  30元/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车辆停放费:

1.机动车停放不足30分钟的;

2.举办大型公益性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放的;

3.军车和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停放的;

4.下肢残疾人驾驶专用车辆停放的;

5.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其它情形。

三、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执行标准你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请你公司在停车场所、收费地点做好收费公示和解释工作,接受社会和价格部门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7年8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6日。如执行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