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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花果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物价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9-29 00:00

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扎实做好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积极推动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苏价服〔2018138号)的贯彻落实,现就降低花果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花果山风景区旺季(31日至1130日)门票价格由100/人次降低为90/人次,淡季(121日至次年2月底)门票价格仍为50/人次。

二、景区门票价格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以及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

2.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低保对象凭有效证件门票实行半票。

3.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三、希望你单位加强景区管理和服务,提升景区旅游品质,并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及政策宣传解释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票价自20181015日起执行。原《关于调整花果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连价服〔200563号)同步废止。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89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