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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2-28 09:39

连云港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20   年度)

1.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级次:       一级单位         □二级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

单位职能:(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起草职责范围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市级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五)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参与研究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实施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安排市级有关财政性专项建设资金。协调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并推动落实全市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沿海地区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统筹推进沿海经济带、淮海经济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协调推进市际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市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十)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十三)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能源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能源中长期需求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等工作。拟订能源行业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十四)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编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等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总量平衡的建议。(十五)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考核和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装备)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十七)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对全市各地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编制并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市军民融合发展重要政策和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要政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全市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和智库建设。协调地方经济与国防建设有关问题,研究经济建设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国防的有关事项。(十八)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十九)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省、市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二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二)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更加聚焦研究大战略、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统筹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1.强化对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市落实的统筹推动和监督评估相关职能,提升国家宏观政策的执行效果。2.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市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3.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5.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政府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市级储备与县级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6.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7.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全市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二十三)与其他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2.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市规划落实推进工作办公室)、(三)区域经济与支援合作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处、苏北发展与沿海开发处)、(四)国民经济综合处(财政金融处、经济运行调节局)、(五)固定资产投资处(基础设施发展处,长江经济带发展处)、(六)“一带一路”发展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七)农村经济处、(八)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工业处)、(九)服务业处(经济贸易处)、(十)电力煤炭处、(十一)新能源和石油天然气处、(十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十三)社会发展处、(十四)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十五)经济体制改革处、(十六)行政服务处(法规处)、(十七)信用建设处、(十八)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十九)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二十)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二十一)军民融合推进处、(二十二)粮食和物资储备处、(二十三)粮食和物资监管处、(二十四)安全仓储与科技处、(二十五)评估督查处、(二十六)财务审计处、(二十七)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部门中长期战略目标:(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起草职责范围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市级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五)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参与研究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实施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安排市级有关财政性专项建设资金。协调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并推动落实全市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沿海地区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统筹推进沿海经济带、淮海经济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协调推进市际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市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十)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十三)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能源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能源中长期需求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等工作。拟订能源行业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十四)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编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等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总量平衡的建议。(十五)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考核和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装备)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十七)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对全市各地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编制并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市军民融合发展重要政策和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要政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全市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和智库建设。协调地方经济与国防建设有关问题,研究经济建设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国防的有关事项。(十八)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十九)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省、市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二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二)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更加聚焦研究大战略、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统筹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1.强化对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市落实的统筹推动和监督评估相关职能,提升国家宏观政策的执行效果。2.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市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3.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5.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政府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市级储备与县级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6.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7.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全市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二十三)与其他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2.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本年度总体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力争达到7%,产业投资力争突破16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争增长6%,工业应税销售收入力争增长1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1%;空气质量、入海河流水质、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定任务;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抢抓“多重机遇”:积极抢抓 “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叠加所带来的机遇,以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获批为契机,以更快步伐、更实举措推动重大战略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紧盯“一个目标”:紧紧围绕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优秀单位目标追求,认真排查梳理,找准薄弱环节,凝心聚力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推进。守住“一条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落细落实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设施安全、储粮安全、办公安全、保密安全、租房安全各项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锻造“一支队伍”:坚持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在完成人员转隶、三定落实等基础上,继续通过脱胎换骨的交流融合,促使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抓好“十个聚焦、十个全力以赴”:(一)聚焦产业投资,全力以赴攻坚重大项目。咬紧三年3500亿元产业投资目标,全力推动项目建设,以高质量产业项目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坚持领导挂钩帮办机制,开展“三抓三比”竞赛活动(抓前期工作比项目开工率,抓服务保障比投资完成率,抓节点管理比项目竣工率),组织好省、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形成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力态势。强化时间节点意识,按照新建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问题项目抓整改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进度滞后和未开工项目,逐一会办、制定务实可行的推进计划,确保滞后项目尽快赶上序时进度。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统筹指导,引导各县区围绕主导产业,打造特色优势,积极招引“三新一高”等技术层次较高的产业项目,加快储备、推进一批在手在谈项目,既抓好“顶天立地”的大项目,又抓好“铺天盖地”的小项目。强化招商督查推进,落实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实施意见,完善通报、督查、考核、激励、约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浓厚招商氛围。三是加强重大事项争取。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争取将我市更多政策诉求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战略布局。围绕国家、省支持方向,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资源节约等方面梳理包装一批项目,加大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省支持资金争取力度。推动30万吨级航道二期、新机场项目上级补助资金按序时配套到位,加快连徐铁路、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程。(二)聚焦高质发展,全力以赴深挖发展潜力。深挖需求潜力,拓展扩大最终需求,推动消费、投资、外贸升级,以需求的高端化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促进市场消费。深挖消费潜力,积极开展假日消费、会展消费、汽车升级消费、文化休闲旅游消费等主题消费活动,提升供给品质,推动消费升级。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消费,抓住各种新兴网络效应,组织全市实体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深挖市场消费潜力。加强线上消费培育统计工作,梳理排查重点电商企业经营状况,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社零统计。二是优化投资结构。以更大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难题,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拓展PPP项目范围,鼓励民间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设立基金、组建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市政、路网、机场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继续推进130个补短板项目建设。三是稳定外贸进出口。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等不利局面,重点帮助30家重点出口企业“保存量、争订单、扩增量”。落实“替代策略”,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深度合作,加快市场多元化,分散风险。推动通关提效降费措施落地,提高通关时效,压缩通关成本。(三)聚焦转型升级,全力以赴优化产业体系。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目标不动摇,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一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落实现代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支持石化、新医药、新材料等关键产业取得突破,更大力度推进“中华药港”建设。加快推动冶金、化工、食品等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着力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绿色制造水平。二是发展高成长性服务业。围绕枢纽港、产业港、物流港、贸易港定位,结合自贸区建设,加快发展物流、贸易、金融、信息等服务业。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民营企业的中长期融资。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鼓励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海淡水养殖、设施蔬菜、食用菌、特色林果、畜禽养殖五大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国家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新建一批出口示范区和示范基地。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放大“连天下”品牌效应。(四)聚焦改革开放,全力以赴推进自贸区建设。一是加快建设开放平台。加大“两基地”建设力度,统筹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发展,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中西部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启动规划建设多式联运中心、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和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区域混配矿中心等实体项目。二是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完善以港口为中心的集疏运体系,全力推进30万吨级航道二期及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港储项目工程。加快沿海高铁、连临高铁前期工作,推进连徐、连淮扬镇等在建铁路项目。加快建设花果山国际机场。三是统筹抓好各类改革工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供给水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出清“僵尸企业”,加快调整化工、钢铁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照分离改革、容缺受理等服务措施。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市场化转型,提升盈利能力。(五)聚焦创新驱动,全力以赴培育发展新动能。一是打造军民融合优质平台载体。依托716研究所等重点骨干企业,打造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立足我市优越的海洋资源和江苏海洋大学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我市海洋创新产业园。依托石化产业基地和中复神鹰碳纤维、奥神新材料等企业资源,探索建设军民融合新材料产业基地。依托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先发优势,探索建设军民融合生物工程创新产业园。切实加强企业培育,围绕军民科技成果信息合理共享,探索建立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市场推广等为核心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围绕中科院大科学装置项目建设,延伸产业布局,推动燃汽轮机上下游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燃气轮机产业园。实施科技型企业“小升高”培育行动,放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加快建设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连云港分中心。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实施省、市重点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工程。继续完善服务举措,推动28家强优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培育新业态新动能。围绕“三新一高”产业,强化细分行业研究,努力延长拓展产业链条。把握产业跨界融合发展趋势,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推动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扶持物联网应用,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工业、农业、交通、能源、健康等领域物联网建设。(六)聚焦民生需求,全力以赴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一是积极做好涉农服务。积极组织并确保相关县区创成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和扶持资金,发挥示范区带动作用,切实引领我市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年内完成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验收,做好乡村振兴中期推进及考核工作。切实加大农业、林业、水利领域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落地落实。二是大力推进民生实事。坚持项目化管理、节点化推进,采用“月度总结、季度督查、半年推进、年底考核”的督查推进机制,及时研究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定期组织会办民生实事推进难题。积极争取产教融合、普惠养老服务、普惠托育服务等国家试点城市申报和建设,统筹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行动,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储备和申报。三是着力做好富民增收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强化全市层面工作统筹,对照富民增收六大行动,加快制定完成年度富民增收工作要点,按序时排好年度推进节点,每季度对照年度要点抓好督查落实。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期间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服务供给总量进一步增加、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满足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需求。(七)聚焦信用提升,全力以赴助力发展环境打造。一是抓整体规划。基于“十四五”信用建设规划研究课题成果,总结“十三五”期间成熟经验,把握国家、省信用建设方向,做好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启动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评价系统建设,打造基于信用积分的“信易+”模式。加大与市场监管、住建部门合作,提高归集效率,实现与市政务大数据平台深度对接,做好省联合奖惩平台应用,推进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双公示”数据的时效性、完整性、覆盖面。二是抓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及示范创建工作,高标准完成示范贯标企业“回头看”。培育重点企业申报省级示范创建。继续做好信用修复培训班举办,组织全市贯标和示范企业主动“亮信用”,采用订阅方式查询信用信息报告,为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打造 “诚信汇聚力量”主题品牌,继续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组织评选,梳理优良信用示范典型,通过晚会进行表彰推崇,形成守信最美的社会新风尚。三是抓信用阵地建设。在东盐河河滨公园打造信用阵地,依托信用长廊、诚信小品等载体宣传信用政策、信用标兵、红黑名单,让信用深入群众、走进群众。推广开展政府部门信用承诺、公务员信用承诺及企业告知承诺,联合市司法局、市政务办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推进信用审查、信用报告广应用。结合我市自贸区建设,出台自贸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在提升自贸区政务诚信建设水平、推动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全面落地、建成自贸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探索推广自贸区信用评估机构“信易批”、“信易贷”等重点创新项上推出一系列有效举措。(八)聚焦“一带一路” ,全力以赴打造发展战略高地。一是加大协调力度。持续发挥“一带一路”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谋划全市“一带一路”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工作责任,加大对复函和实施方案事项跟踪督办力度,针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如何行”,深入分析原因,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对条件尚不具备的事项,积极寻找破题路径,力争逐条推进落实。二是做好向上争取。密切跟踪国家重大政策和行业发展重点、政策导向,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对口厅局沟通联络,利用好省支持连云港“一带一路”支点建设专项小组平台,重点抓好对外开放政策、跨境产业项目合作、产业转型升级、重大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研究衔接,争取将我市的重大政策诉求和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总体布局,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三是强化工作体系支撑。参照省“一带一路”领导小组结构,成立标杆示范项目、自贸区与开放、综合交通、产业发展、人文交流等5个专题小组,细化工作目标,加大新形势下工作专业性和针对性。重点培育一批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智库、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依托江苏海洋大学,建设“一带一路”研究院,加强与国内知名智库合作,重点加强中亚国别研究和交流。建设连云港“一带一路”全媒体宣传平台,不断拓展传播渠道,加强与相关国家主流媒体和华文媒体合作,讲述好连云港故事,传播好连云港声音,切实提升战略支点建设的影响力。(九)聚焦粮储流通,全力以赴构建高效体系。一是健全收购服务体系。规范粮食收购秩序,规范粮食收购流程,进一步推进粮食收购信息化管理。推行优质优价收购,加强与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利益联接,发展优质粮源订单生产、优质优价收购,全市完成订单收购、优质优价收购70万吨以上,全年收购农民余粮125万吨以上。推动粮食产销合作,大力发挥连云港粮食交易分市场功能,举办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建立形式多样、长期稳定的省内外粮食产销合作关系。二是健全收储保供体系。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依据《连云港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储备粮轮换管理,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健全完善储备粮承储、轮换、监管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研究摸索应急成品粮油动态储备管理办法,常态化组织开展粮食应急保供演练,实现市、县(区)储备粮轮换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健全军粮供应体系。结合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落实《江苏省军粮筹措管理办法》,组织好全市军供粮油计划安排、质量检测等工作,保质保量做好部队供应。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连云港市军粮供应应急保障预案》,积极推进区域性成品粮油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开展应急保障演练,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十)聚焦价格为民,全力以赴强化保障能力。一是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狠抓监测数据质量,强化监测数据审核,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可比性。密切跟踪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国内外重要工业品、农产品价格变化,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价格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科学研判价格运行趋势。二是做好市场价格调控工作。继续落实价格调控机制,落实《连云港市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不断扩大价格调节资金的稳价惠民效用,充分提升平价商店功能。多措并举减税降费,完善减负政策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制度。继续关注民生价费,切实加强教育、物业及停车场等收费监管。三是做好成本监审工作。全面完成我市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任务,会同市有关部门出台市区转供水扶持政策,落实环保差别化价格政策,及时联动疏导管道天然气供热价格。进一步落实保障性住房价格制定和房地产价格指导政策。统筹做好全市旅游景区和交通运输价格信息收入和定调价工作。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加强农本调查动态信息报送,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调查任务。

2.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收支类别

资金类别

全年预算数

实际(预计)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收入

收入预算合计

 5,645.73

 5,645.73

100.00%

其中:预算资金

      非税资金

      其他资金

 745.91

支出

支出预算合计

 5,533.09

 5,533.09

100.00%

其中:基本支出

 4,495.84

 4,495.84

100.00%

      项目支出

 1,037.25

 1,037.25

100.00%

3.2020年资金预算情况(万元)

收支类别

资金类别

全年预算数

半年预计执行数

备注

收入

收入预算合计

4,035.14

 2,017.57

其中:预算资金

 4,035.14

 2,017.57

      非税资金

 -   

      其他资金

 -   

支出

支出预算合计

4,035.14

 2,017.57

其中:基本支出

 3,496.14

 1,748.07

      项目支出

 539.00

 269.50

项目1:重大项目工作经费

162.00

 81.00

项目2:推介宣传、支援、协调工作经费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81.00

 40.50

项目3:重点项目工作经费(项目争取、推进、管理经费;军民融合;国防动员及装备办工作经费)

84.00

 42.00

项目4:节能减煤、热电联产、粮食应急预案演习、成本监审调查、重大项目评审和验收等工作经费

120.00

 60.00

项目5:购买服务人员经费

65.00

 32.50

项目6: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27.00

 13.50

4.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目标值来源

内部管理

决策管理

中长期规划

计划标准

年度工作计划

计划标准

人员管理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

合规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人事管理制度建设

健全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工作人员学习与培训

达标

工作计划安排

资金及资产管理

财务管理规范性

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支出预算执行率

100%

年底预算执行情况

专款专用率

100%

年底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规范性

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资产管理规范性

规范

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

100%

资产管理制度

机构建设与内控管理

信息公开情况

规范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公开

工作风险控制

健全

制度规定

档案管理星级

3/4/5级

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违纪违法发生数

0

统计数据

党建工作完成率

100%

工作计划安排

网络及信息系统管理与运行

安全稳定

统计数据

部门工作创新

工作计划安排

市年终考评等级

123等奖

年底考评结果

部门履职

职能1:统筹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目标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

7%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目标2:工业应税销售收入力争增长率

18%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目标3: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8.50%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职能2:强化对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市落实的统筹推动和监督评估相关职能,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

目标1:加快重大项目推进

达标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目标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00%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目标3:加强重大事项争取

4项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职能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目标1: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达标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目标1:促进市场消费

达标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目标2: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

130个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目标3:重点帮助重点出口企业“保存量、争订单、扩增量”

30家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履职效果

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上年度完成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