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机关相关各处室:
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失信约束措施文件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废止《市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行业黑名单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的通知》(连粮发〔2018〕21号)。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连发改监管发关于废止粮食行业失信黑名单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