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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编制公告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发改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14 17:07

编制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切实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体现连云港的区域特色,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连云港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规划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部署以及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大纲要求,通过编制《连云港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分析我市乡村振兴的基础、机遇挑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主要阐明2018—2022年连云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导向,为我市乡村全面振兴, 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依据。

四、具体要求

1.规划编制单位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并对编制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规划编制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规划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规划编制。为保证规划紧密贴近连云港实际,委托单位将指定相关部门人员配合规划编制工作。

3.规划编制必须紧扣振兴乡村,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连云港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阶段性特征,设计好平台、载体和路径,明确重大工程、计划和行动,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编制既符合中央精神、更契合连云港实际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

五、时间安排

1.申请单位可登录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lygdpc.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连云港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编制申请书》,于2018年5月21日前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编制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18年5月31日前下达编制通知。

六、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形成征求意见稿,7月31日前形成规划评审稿,提交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议审查。

2.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于2018年8月15日前向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规划文本。

3.规划编制期间,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七、编制经费

编制经费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在编制合同中明确。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9号,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处(邮编:222000),联系电话:0518-85813832,电子邮件地址:lygsnjc@126.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连云港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编制申请”)

附件:连云港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申请书.doc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