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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372/2017-0007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7-07-24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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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24 00:00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

部门决算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年度计划制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规划制定实施、投资及项目管理、重大政策事项争取、协调产业发展、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核电协调、目标管理、能源行业规划建设管理、区域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等方面工作。市发改委挂连云港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牌子,现与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批复,市发改委共有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区域经济处、“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室、财政金融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基础产业处)、行政服务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农村经济处、高技术产业处(工业处)、服务业处(经济贸易处、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处、经济协作处(对口支援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处(社会事业改革处、就业与收入分配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目标管理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处。另有机关党委和监察室两个处室。

纳入我委决算管理范围的下属单位为三个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田湾核电站工程现场工作协调办公室、市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指标保持在预期和合理区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3%和9%。

(一)综合施策,经济运行调度应对有力。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及计划草案,做好月度分析、季度分析和县区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启动建设我市政务大数据云计算中心,上线全市经济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坚持和完善一线调研制度,定期与部门、县区、专家学者进行沟通会商,全年编印《周边经济动态》43期,全方位、宽渠道、多时点掌握市内外发展信息,有效提升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落实举措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切实完善目标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目标考核导向作用,突出主要发展指标、提质增效指标、产业投资和重点项目、专项工作考核,突出主要经济指标和重大产业项目考核,引导各县区明确发展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统筹推进,科学规划引领更加彰显。出台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着眼于统一目标、突出重点、有序衔接,扎实做好“多规合一”工作。以“十三五”规划纲要为总纲和引领,以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为基础,推动出台15项重点专项规划,既保持规划的协调性、兼容性、互补性,又引导专项规划发挥好各自特有作用。牵头起草省委、省政府“一市一策”明确支持我市诸多发展事项。完成全市“十三五”沿海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物流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切实完善小康社会建设目标考核方案。组织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牵头建立月报工作机制,相关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突出重点,沿海开发战略纵深实施。梳理排出 “十三五”时期我市需要省级层面重点支持的政策事项28项,推动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新一轮支持沿海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我市沿海发展五大工程,排定2016—2020年200项重点项目,按照港产城融合发展的思路,精心布局大产业、大载体、大项目,推动机遇政策事项落到实处。全年沿海开发6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421.9亿元,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根据《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要求,研究制定我市沿海滩涂开发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4个重点围垦区建设。

(四)牵头抓总,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牵头起草落实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下大力气抓好“三去一降一补”目标任务落实。铁腕整治5家地条钢企业等落后违规产能。以市场化投融资方式带动银行贷款等资金投放,推动基础设施、扶贫、创新、民生等五大类130个补短板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广“容缺预审” “多评合一” “集中审批”,建立完善以权力清单为核心的阳光高效审批体制,压缩服务流程,提速项目审批。2项国家级改革试点、10项省级重点改革任务及5项自主创新改革事项加快推进,徐圩新区获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第一批50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启动实施。

(五)抓住关键,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始终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不动摇,制定落实全市重点产业推进工作机制。全年35个主要行业中有31个保持正增长,培育千亿产业3个、百亿特色产业12个。26家企业完成碳报告编报核查,争取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名单。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2300亿元,同比增长6%。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军民融合重点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市开发区列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医药产业集聚发展试点,豪森药业、康缘药业被列为2016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示范企业百强试点工程企业,中复神鹰成为国内独家T700级碳纤维技术成熟度达到7级的企业。服务业发展继续提质扩量,花果山景区晋升国家5A级景区,商贸、现代物流、新型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电子商务、平台经济、文化创意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8%,占GDP比重达43.1%。港口物流业持续增长,全年累计完成吞吐量2.2亿吨,同比增长5%,货物吞吐量增幅全国排名第四。南北共建园区取得历史性突破,在全省45个共建园区中,镇江东海工业园获省年度考核第7名,获奖励1500万元,并给予2亿元额度的周转资金;太仓灌南工业园、江宁连云港工业园、丹阳灌云工业园分获第12名、15名、20名,各获奖励1000万元。扎实推进15个千亿斤粮食项目建设,总投资3.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6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3.8万亩,农业粮食增产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六)重抓有效投入,项目建设平稳有序。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编排年度重点项目230个,总投资2602.3亿元,年度投资722亿元。推动列入省重大项目投资计划项目10个,总投资2216.6亿元,年度投资137.5亿元。进一步完善领导挂钩帮办、难题会办、现场督办等工作机制,230个年度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705.6亿元,田湾核电二期3、4号机组扩建进展顺利,三期5、6号机组加快推进,徐圩港区防波堤、灌云县恒运医药等114个项目完成年度目标,海州区日出东方高效太阳能热水器三期技改、高新区万达广场等39个项目实现竣工投产;灌云光大城乡再生能源、开发区臣功制药等107个项目实现开工建设,赣榆区德友碳钢紧固件、东海县晶海洋半导体等28个项目实现当年开工当年投产。同时,紧密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发展重点,着眼长远发展,强化项目筹备,筛选梳理“十三五”期间我市重点实施项目159个,计划投资4657.2亿元。全面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督查和稽察监管,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稽查方式,确保项目建设质效并举、平稳运行。

(七)主动靠前,协调服务成效明显。谋划筛选专项建设基金项目7批,获得国家相关资金23.5亿元。我市首次获得国家光伏扶贫指标。海州区锦屏独立工矿区项目获得国家支持。细化梳理向上争取重点事项26个,服务推进30万吨级航道二期、连徐高铁等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全力做好涉农项目争取,注重研究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新要求,向上申报灌区节水改造、河闸、田间工程、沿海防护林、农村能源等项目,计划总投资2.92亿元,其中省以上资金1.73亿元。推动赣榆区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建立“健康连云港”互联网+医疗平台。实施完善我市培强培优企业行动计划, “一企一策”提供个性化服务,28家强优企业全年实现产值2107亿元,同比增长7.1%,占全市的33.8%,拉动工业产值增长2.6个百分点。

(八)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炼形成“忠诚坦诚、能谋善谋、敢为有为、务实落实、抢先争先”20字新时期“发改精神”,以新理念引领新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得到充分肯定。开展“发改讲坛”专题辅导5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研究”入围市委书记、市长圈定重大课题。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市县联动选送优秀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切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规范运行阳光发改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执法执纪,合力维护务实清廉形象。与此同时,政务信息化、档案保密、法制建设、老干部服务等各项工作获得新进展,发改系统服务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二部分 市发改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市发改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度收入2727.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0.95万元,增长5.45%;支出总计2727.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0.95万元,增长5.45%。主要原因是我委支付各项规划编制经费较多,包括: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课题经费、淮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经费、《十三五战略研究》课题经费,委办购置办公用大屏幕及2016年共发放两次绩效目标奖(2014年目标奖及2015年绩效奖)。其中:

(一)收入总计2727.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71.9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426.28万元,增长19.87%。主要原因是2016年发放两次绩效奖及我委规划编制课题经费较多。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

6、其他收入0.1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市发改委取得的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2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拨付款项的科目不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155.05万元,主要为市发改委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连云港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2727.1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4.04万元,主要用于市发改委开展各项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及发放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668.9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经费的科目与上年不同及发放绩奖和各项规划编制课题经费较多。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12.2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及发放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6.14万元,增长5.79%。

4、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5、年末结转和结余118.66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市发改委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全市目标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经费、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课题经费、淮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经费、发改委大屏幕建设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本年收入合计257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1.97 万元,占99.99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15万元,占0.01%。

图1:收入决算图

编制单位: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16年度    




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572.11

2,571.97

0.00

0.00

0.00

0.00

0.1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57.90

2,457.76

0.00

0.00

0.00

0.00

0.15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1,803.05

1,802.90

0.00

0.00

0.00

0.00

0.15


2010401

  行政运行

1,042.05

1,041.90

0.00

0.00

0.00

0.00

0.15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41.00

541.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4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20.00

2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4.86

654.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4.86

654.86

0.00

0.00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00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3

污染防治

2.00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2.00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2.21

112.2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2.21

112.2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0.06

80.06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32.15

32.15

0.00

0.00

0.00

0.00

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本年支出合计260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03万元,占45.51 %;项目支出721.48万元,占27.66%;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支出决算图

编制单位: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16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608.51

1,887.03

721.48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94.04

1,774.82

719.21

0.00

0.00

0.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1,839.18

1,119.97

719.21

0.00

0.00

0.00


2010401

  行政运行

1,119.97

1,119.97

0.00

0.00

0.00

0.00


201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42.31

0.00

542.31

0.00

0.00

0.00


2010499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76.91

0.00

176.91

0.00

0.00

0.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4.86

654.86

0.00

0.00

0.00

0.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4.86

654.86

0.00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1103

污染防治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2.21

112.21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2.21

112.21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0.06

80.06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32.15

32.15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0.26

0.00

0.26

0.00

0.00

0.00


22999

其他支出

0.26

0.00

0.26

0.00

0.00

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0.26

0.00

0.26

0.00

0.00

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2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4.42万元,增长15.43%。支出决算272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4.42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奖及追加规划编制经费较多。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发改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608.5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1.12万元,增长18.17%。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奖及追加规划编制经费较多。

市发改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95.11    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共发放两次绩效奖及委办项目较多,课题费及规划编制费用增多。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0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发放绩效奖。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54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

3、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4.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

(二)节能环保(类)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2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年中追加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80.06万元,支出决算为8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32.15万元,支出决算为3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本年使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7.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2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4.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发改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1.12万元,增长18.17%。主要原因是2016年共发放两次绩效奖及委办项目较多,课题费及规划编制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多。市发改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95.11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及项目规划编制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7.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2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4.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0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0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75 %;公务接待费支出4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6.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28.58万元,主要原因为临时出国(境)活动较上年减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省、市临时性安排较预算增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4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交通费、住宿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决算减少49.57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改革后,车辆上交至平台统一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赴京赴宁争取重大项目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过路费、汽油费、车辆的修理费及保险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3.公务接待费49.2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降低开支标准;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来访对接重大项目的人员及次数较多。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及对口扶贫、支援建设的省市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056批次,2402 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的相关业务人员及兄弟省市本系统人员和重大项目的客商来连对接项目等。

市发改委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55.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决算减少0.07   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降低开支标准;决算数小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委组织市、县相关业务单位对接重大项目的会议较多。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58个,参加会议1008   人次。主要为组织召开“西北洽谈会”、组织承办“一带一路”与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论坛会议、定期召开系统工作会议等。

市发改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12.32   万元,主要原因为组织学习培训较上年增多;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处室各方面的业务水平,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学习。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2个,组织培训42人次。主要为青年干部培训、组织沿海开发规划培训、组织节能审查专项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2 万元,比2015年减少31.35万元,降低32.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