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372/2016-00001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6-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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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发改委2016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市发改委2016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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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发改委2016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年度计划制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规划制定实施、投资及项目管理、重大政策事项争取、协调产业发展、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核电协调、目标管理、能源行业规划建设管理、区域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等方面工作。市发改委挂连云港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牌子,现与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合署办公。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批复,市发改委共有14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区域经济处、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室、财政金融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基础产业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农村经济处、高技术产业处(工业处)、服务业处(经济贸易处、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处、经济协作处(对口支援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处(社会事业改革处、就业与收入分配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目标管理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处,另有机关党委和监察室两个处室。
纳入市发改委本级预算管理的下属单位有3个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田湾核电站工程现场工作协调办公室、市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一、市发改委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5、负责拟订全市沿海开发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及评估,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6、负责能源行业规划建设和管理,研究提出我市能源发展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项目布局、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9、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
11、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
12、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4、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15、统筹协调市际间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参与东中西部合作和市际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16、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规范性文件。
17、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8、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负责全市目标管理工作。
19、负责拟定全市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重大项目开发意见。
20、负责协调田湾核电站项目建设中与地方有关的问题;研究提出利用核电项目发展地方经济的意见。
二、2016年市发改委工作安排
1、突出实施重大战略,增强持续协调发展能力。深入实施沿海开发,围绕重大产业发展布局,高质量梳理和推进一批十三五时期重点推进的沿海开发重大项目和2016年重点实施的沿海开发投资计划项目,并争取纳入省沿海开发重大投资计划,借助省级层面力量加快项目建设。大力推动政策事项落实,梳理确定需要向上争取重要事项,抓住国家、省编制十三五规划时机,强化向上汇报争取,推动有更多事项纳入和得到支持。深入推进区域合作,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机遇,深化与陆桥沿线国家、地区战略合作,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门户。进一步提高参与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层次和水平。提升城乡一体化和中心集镇发展水平,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2、突出扩大有效投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重点项目投资力度,突出新开工项目,突出工业项目,加快推进在建续建项目实施,强化督查考核,全力以赴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等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招引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推进石化、钢铁等临港重点产业项目,培育以大炼化为龙头的石化中下游产业和盐化工产业集群,加快大型石化基地、钢铁基地建设。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进一步充实拟发债企业项目库,加强对效益较好、偿债能力较强的骨干企业摸底调研,探索直接融资新模式,积极研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新型融资方式,适时加以推进。
3、突出提升质量效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连云港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龙头,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产业和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充分发挥 一带一路建设的交汇点、国家级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国家级重点海港、山海一体知名旅游城市的优势,突出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休闲旅游、商贸流通支柱性服务业产业。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大力推进低碳发展,组织编制《连云港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做好与国家省低碳发展规划、连云港市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4、突出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活力。全面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发挥好深化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协调,统筹谋划好改革思路。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更大力度落实外贸稳增长促转型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努力巩固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全力稳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外贸出口。
5、突出支持民生发展,协调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努力增加居民收入。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把增加收入作为增进民生幸福的核心任务,扎实有效增加居民收入。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坚持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长效化推进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六大体系建设。大力推动民生工程建设,结合自身职能,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审批流程,全力推动民生工程建设,从项目审批、资金争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6、突出加强宏观谋划,提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加强经济运行调度,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监测、预测、预警分析,强化月度分析,创新分析手段,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监测并重,提高监测分析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充分发挥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职能。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确定符合全市未来发展的主要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切实强化重大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紧密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基层和一线有针对性、有组织地开展调查研究。
三、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6年市发改委部门收支预算根据(连财预【2015】17号)《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编制,按项目支出预算保持零增长的原则,各项支出根据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突破预算,不随意挪用,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作风、厉行节俭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全力压缩一般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2016年度收支预算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连财预〔2016〕1号),市发改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具体收支预算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度预算收入1728.11万元(公共财政拨款资金)。支出预算1728.11万元,其中:
1、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6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21万元。
2、按照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84.11万元;项目支出544万元。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市发改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72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615.9万元,占本年支出93.5%;住房保障支出112.21万元,占6.49%。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发改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8.1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5.9万元,主要用于市发改委开展各项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07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44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112.21万元,主要用于市发改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等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80.06万元,提租补贴支出预算数为32.15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发改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4.1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8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2、公用经费94.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市发改委2016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市发改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0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占4.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万元,占31.34%;公务接待费支出26.46万元,占25.13%;会议费29.09万元,占27.63%;培训费11.75万元,占11.16%。2016年市发改委三公经费预算同比下降30.3万元,降幅22.35%,主要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俭的要求,进一步控制、缩减不必要的开支。
附表:连云港市发改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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