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16/2013-00264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物价局 | 发文日期: | 2013-08-27 |
文号: | 连价工字〔2010〕20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我市热电企业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各有关热电企业:
根据《连云港市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修订)》(连价工字[2009]226号)的规定,现就调整我市热电企业供热蒸汽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2010年6-8月份,秦皇岛港口山西优混煤炭(5500大卡)每周平仓价中位数的月综合平均价格为746元/吨,折合到标煤价格为949.45元/吨,与2010年6月煤热联动标煤基价900.67元/吨相比累计上漲48.78元/吨。
二、经计算,新电实业公司、田申热电公司、新城热电公司、万佳热电公司供热蒸汽出厂中准价格在连价工字[2010]112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上调7元/吨,浮动幅度仍按连价工字[2009]2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