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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16/2013-00264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发文日期: 2013-08-27
文号: 连价工字〔2010〕20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我市热电企业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关于调整我市热电企业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29 17:41

各有关热电企业:

  根据《连云港市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修订)》(连价工字[2009]226号)的规定,现就调整我市热电企业供热蒸汽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2010年6-8月份,秦皇岛港口山西优混煤炭(5500大卡)每周平仓价中位数的月综合平均价格为746元/吨,折合到标煤价格为949.45元/吨,与2010年6月煤热联动标煤基价900.67元/吨相比累计上漲48.78元/吨。

  二、经计算,新电实业公司、田申热电公司、新城热电公司、万佳热电公司供热蒸汽出厂中准价格在连价工字[2010]112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上调7元/吨,浮动幅度仍按连价工字[2009]2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