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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16/2011-00102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发文日期: 2011-08-17
文号: 连价综〔2011〕17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市物价局“平价商店”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览: 关于成立市物价局“平价商店”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效:

关于成立市物价局“平价商店”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29 17:41

关于成立市物价局平价商店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物价分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市局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苏价农〔2011205号)《连云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1106号)和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关于建设平价商店稳定菜篮子价格的通知》(连价综〔2011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物价局平价商店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 平价商店 建设领导小组

  长:赵建军  市物价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杨守军  市物价局党组副书记  纪检组长

        杨佃春  市物价局副局长

        刘洪卫  市物价局副局长

万兴军  市物价局副局长

成员:丁元奎  李保国  金成  周明  王忠敏  吴建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佃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局综合调控处、工农产品价格处、收费管理处、办公室、监察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各区物价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建设平价商店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会同市商务局,共同做好建设平价商店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落实平价商店价格补贴相关工作。

综合调控处工作职责:会同市商务局,制定《关于建设平价商店稳定菜篮子价格的通知》,并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平价商店建设的选址、指导和验收工作,解决平价商店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平价商店考核办法,会同市商务局及时对各平价商店跟踪监管;加强对平价商店中平价农产品的价格指导,督查指导各区物价分局对平价农产品的价格监测和反馈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价格惠民氛围,推广建设平价商店的经验做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平价商店建设,扩大平价商店的社会影响。

工农产品价格处工作职责:协助综合调控处做好平价商店建设的前期基础性和检查考核相关工作,帮助落实平价商店中涉及的用水、用电价格等优惠政策。

收费管理处工作职责:对涉及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各种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降低部分收费标准。

办公室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平价商店建设中的各项上级检查验收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监察室工作职责:全程跟踪督查平价商店建设中的价格监管、价格指导行为,督促检查平价商店价格补贴的落实情况,严防平价商店建设中的营私舞弊行为。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各区物价分局工作职责:加强对辖区平价商店的价格监管和业务指导,规范平价商店明码标价行为,每周二、周五监测本地所列范围内的农副产品价格,并向平价商店反馈农产品价格监测数据,为平价商店提供市场参考价格,同时,将每天平价商店所售农产品的品种、价格、数量报表及时收集汇总,报市物价局综合调控处。

 

 

 

二○ 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