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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16/2013-00105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发文日期: 2013-08-22
文号: 连价工〔2013〕16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市开展平价商店“双提双增”专题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提升平价商店管理水平,推动平价商店健康运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价商店“提升形象,增强综合管理;提升档次,增强社会效应”专题活动,对活动主要内容进行通知。
时效:

关于在全市开展平价商店“双提双增”专题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29 17:41

各县、区物价局(分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各平价商店:

为进一步提升平价商店管理水平,推动平价商店健康运行,更好地调控物价和惠及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价商店提升形象,增强综合管理;提升档次,增强社会效应专题活动。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规范引导、检查整顿、服务鼓励的方针,围绕提升形象,增强综合管理;提升档次,增强社会效应的活动主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市平价商店外部形象上档次、内部管理上台阶、惠民效应再提升,擦亮港城平价商店质量品牌,全面实现百姓得惠、企业发展和政府满意三大目标。

二、活动时间

2013 820 930

三、活动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 820- 825)。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文件、调查走访等形式,大力宣传平价商店双提双增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增强平价商店参加该项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 826- 95)。各平价商店严格按照《江苏省农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苏价规〔20121号)和日常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到经营资质和场所有保障,平价经营面积不缩水,产销对接有基地,确保平价商品种类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安全、降价幅度达标,落实门店四有四上墙和明码标价无遗漏,履行保供稳价、诚信服务的经营承诺,营造浓厚的平价经营氛围。

(三)集中检查阶段( 96- 916)。各县、区物价局(分局)对辖区内平价商店全面开展集中检查,采取家家到形式,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市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平价商店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50%

(四)整改落实阶段( 917- 92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 920日前 必须整改到位。及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对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商店下发建议退出的书面通知。

(五)活动总结阶段(924- 930)。各县区要将活动情况总结于926日报至市局工农产品价格处,市局工农产品价格处要将活动总体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要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推广活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活动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在的成效,进一步巩固平价商店创建成果,推动平价商店健康发展。

(二)全面检查,注重归档。活动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检查真实的反映活动开展的成效。检查中,要对存在的现象进行拍照取证,仔细检查购销登记簿记录情况,注重相关原始资料的留存和归档。

(三)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全系统综合考核的指标之一,同时作为省补资金和市级以奖代补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县和开发区也要建立健全以奖代补资金与检查考核挂钩制度,进一步鼓励平价商店提挡增效。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3 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