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16/2014-00104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物价局 | 发文日期: | 2014-09-16 |
文号: | 连价工〔2014〕11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取消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益海(连云港)油化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分别从2012年9月1日起和2014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 ||
时效: |
连云港供电公司:
接省物价局、省经信委《关于取消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14]271号),我市的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益海(连云港)油化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分别从
连云港市物价局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