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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16/2014-00104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发文日期: 2014-09-16
文号: 连价工〔2014〕11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取消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益海(连云港)油化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分别从2012年9月1日起和2014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时效:

关于取消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29 17:40

 

连云港供电公司:

接省物价局、省经信委《关于取消对部分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14]271号),我市的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益海(连云港)油化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分别从 201291日起 201491日起 停止执行差别电价,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物价局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