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16/2017-00071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物价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8 |
文号: | 连价工〔2017〕10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富安调度闸收费问题的回复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富安调度闸过闸费征收按省交通厅、水利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船舶过闸费实行优惠的通知》(苏交财〔2016〕101号)执行。 | ||
时效: |
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
你处《关于连云港市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富安调度闸继续征收船舶过闸费的请示》(临管处〔2017〕24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该闸过闸费征收按省交通厅、水利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船舶过闸费实行优惠的通知》(苏交财〔2016〕101号)执行,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