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改党组〔2019〕37号
关于何昱池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处室、下属单位:
根据市级机关工委批复意见(连委工组[2019]36号),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何昱池同志任市发改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特此通知。
二○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