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372/2016-00013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6-03-24 |
文号: | 连发改党组〔2016〕1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委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委各处室、下属单位:经研究,现将委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阮冰同志(主任、党组书记):主持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联系工业经济、高技术发展和行政审批工作。李非非同志(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任):主持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务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沿海办秘书处、机关党委以及华东公司、木材转运站改制工作。协助阮冰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 | ||
时效: |
关于委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委各处室、下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委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阮 冰同志(主任、党组书记):主持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联系工业经济、高技术发展和行政审批工作。
李非非同志(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任):主持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务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沿海办秘书处、机关党委以及华东公司、木材转运站改制工作。协助阮冰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
刘炳慧同志(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农村经济、环境保护、节约型社会方面的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区域经济处、“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办公室)、农村经济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 冰同志(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工业经济、高技术产业发展、核电协调及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工作。分管高技术产业处(工业处)、市田湾核电站工程现场工作协调办公室和经济动员办公室。
梁同乐同志(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在市纪委领导下,负责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分管监察室。
谭树林同志(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开放型经济、经济协作、苏北发展方面的工作,分管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经济协作处(对口支援处)。
陈 创同志(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国民经济综合、财政金融、政策法规方面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室、财政金融处),协助阮冰同志分管市重大项目办公室。
郭惠群同志(委员、党组成员):负责目标管理、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工作,分管市目标管理办公室、社会发展处(社会事业改革处、就业与收入分配处)。
卢平连同志(委员、党组成员):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基础产业、能源、行政审批方面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处(基础产业处、行政服务处)、能源处、市投资项目咨询评审中心。
王仁和同志(委员、党组成员):负责服务业、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项目稽察方面工作,分管服务业处(经济贸易处、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处、市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贺贵才同志(党组成员):不参加委内分工。
童 巍同志(党组成员,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沿海开发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沿海办综合规划处、市沿海办投资项目处。
尹相伦同志(副调研员):协助卢平连同志联系指导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基础产业,协助童巍同志分管沿海办投资项目处,协助阮冰联系指导行政审批方面的工作。
丁家祥同志(副处级):协助阮冰同志联系指导工业经济、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工作。
中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