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372/2017-00123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7-05-25 |
文号: | 连发改党组〔2017〕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宋小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各处室、下属单位: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宋小康同志任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正科职干部,免去其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投资项目处处长职务;祝泉同志任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投资项目处副处长,免去其市重大项目办公室项目一处处长职务;张羽中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服务处副处长,免去其市田湾核电站工程现场工作协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葛绍勇同志任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 ||
时效: |
各处室、下属单位: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宋小康同志任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正科职干部,免去其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投资项目处处长职务;
祝泉同志任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投资项目处副处长,免去其市重大项目办公室项目一处处长职务;
张羽中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服务处副处长,免去其市田湾核电站工程现场工作协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葛绍勇同志任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