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定调价行为,增强价格工作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价格条例》等规定,现将2026年三季度市区非居民用供热销售价格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价格调整水平:
综合考虑我市供热价格水平和供用热双方实际,拟将2026年三季度市区非居民用供热蒸汽价格由216元/吨调整为223.56元/吨,下浮不限。超低排放和高压供热仍按原规定执行。调整后的价格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征求意见期限:
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
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ygfgwjgc@126.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市发改委价格科。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联系电话:85868019;邮政编码:222006。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