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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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372/2020-00025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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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发改委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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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6-15 18:42

2019年,我委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83件,其中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66件;主办件32件,协办件51件。建议提案办件总量比去年增加28件,增幅超过50%。各件均按时完成答复工作。现将我委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办理机制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督办,分管领导带头研究,调研分析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反映的问题,研究落实办理事项,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优质高效按时完成。为切实提高办理质量,我委注重从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入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委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办理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连发改办发〔2019〕157号),明确协办件、主办件的办结时间节点、流程以及办理要求,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严格落实领导领办督办制度,66个办件均明确牵头领导,每一个建议提案牵头领导都与承办处室共商答复意见,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准确把握建议提案的内涵,努力增强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领导带头,一件一件办结办妥。开展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对2018年度答复时列为B类的建议提案的推进落实情况逐件进行梳理,并将“回头看”结果向代表委员进行反馈,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保持延续性,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健全沟通机制。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处室通过电话沟通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会、主动上门走访等形式,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主、协办部门的联系沟通。办理结束后办公室及时向代表委员寄发答复意见和征询意见表,对因出差出国等原因未能及时反馈意见的代表委员,多次进行联系和沟通,在规定期限内将征询意见表全部收回。通过落实办理前联系、办理中沟通、办理后反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满意率为100%。

三是强化督查机制。在时间上,督促各处室按序时进度进行办理,杜绝平时拖拉临时突击的现象;在质量上,督促各处室认真对待办理工作,杜绝敷衍应付,对不满意或者基本满意的办理件退回重新办理,对不合行文规范的答复进行认真修改;在落实上,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不走过场。在督查上,将办理工作纳入委内目标综合奖考评内容,年底严格奖惩兑现,极大调动了各处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年7月中旬前,我委将所有协办意见全部反馈给主办单位,5月中旬前,将所有主办意见全部寄送给代表委员和相关单位,回复率达100%。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均及时录入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网上按时回复率达100%。

二、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情况

一是召开座谈会,集中沟通对接。7月8日下午,在市行政中心427会议室,市发改委主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韦怀余主持召开市发改委2019年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协商见面会,会上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人代联委、政协提案委负责同志参加,委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各承办处室分别汇报承办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并面对面与代表委员进行深入沟通,准确把握建议提案的内涵,努力增强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领导带头,一件一件办结办妥。

二是点对点,上门沟通对接。办理过程中,所有主办件领办领导会同承办处室人员,上门与代表委员沟通,虚心听取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凡是有条件解决的,看看能否做到“锦上添花”;受条件和政策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订计划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并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做到有所“提”就有所“应”。

三、建议提案内容被采纳情况

32件主办件中,A类25件,占总数的78.13%;B类4件,占总数的12.5%;C类3件,占总数的9.3%。

我委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不足,如由上级部门审批或许可的事项,推进落实方面还有一定的难度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