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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372/2011-00197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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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江苏沿海地区能源发展三年实施方案
内容概览: 江苏沿海地区能源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10-2012年)为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促进沿海地区能源发展,发挥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编制《江苏沿海地区能源发展三年实施方案》。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一)发展现状十一五以来,沿海地区能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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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沿海地区能源发展三年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06 00:00

  江苏沿海地区能源发展三年实施方案

  (2010-2012年)

  为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促进沿海地区能源发展,发挥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编制《江苏沿海地区能源发展三年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沿海地区能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截至2009年底,沿海地区拥有发电装机735万千瓦,建成500千伏输电线路911公里、变电站4座,变电容量达到650万千伏安。沿海输电通道建成投产,成为全省重要的纵向输电通道,为沿海地区大规模开发新能源提供了重要支撑条件。核电、风电等实现零的突破,全国单机规模最大的田湾核电2台百万千瓦机组建成投运。沿海地区陆上风电项目陆续建成,潮间带及近海等海上风电项目相继启动,并网发电装机近百万千瓦。如东LNG接收站即将建成,将为我省及长三角地区天然气供应提供重要补充。以风电设备、核电部件、生物质能利用设备为主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快速发展,成为沿海地区产业发展新亮点。

  (二)存在问题

  当前,沿海地区能源发展面临不少挑战。主要是,随着海上风电成为沿海地区风电建设的主战场,大型海上风电设备设计制造技术、施工技术、输电技术难度增大,运营成本升高。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起步晚,技术储备不够充分,风电并网、风电整机和零部件技术标准以及相关认证体系亟待建立健全。煤炭、原油、LNG等一次能源主要依靠省外调入或进口,伴随全球经济逐步复苏,资源及其价格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充分发挥沿海地区港口和滩涂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能源资源,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重大项目为抓手,特色基地为载体,新能源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新能源基地、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和长三角地区能源供应储备基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当前建设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在国家和省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及有关专项规划指导下,结合当地资源禀赋特点、项目前期工作程度,合理把握能源建设节奏,有序推进前期工作。既确保实现三年实施目标,又与十二五规划目标、2020年战略目标有机衔接。

  坚持能源发展和能源节约相结合。在加强能源建设和发展的同时,坚持节约优先,深化节能减排,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估,严格限制高耗能项目建设,对高耗能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推动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沿海地区产业向特色鲜明、层次更高的方向发展。

  坚持本地资源开发和外部资源利用相结合。充分发挥沿海地区风能资源、滩涂资源优势,加快风电开发,推进风光并举,打造千万千瓦风电基地。依托沿海地区重要港口,推进大型煤炭储运基地、石油储备基地、进口LNG接收基地建设,积极扩大利用外部资源。

  坚持传统能源提升和新能源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沿海地区土地资源、环境容量、运输条件,加快实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调整火电装机结构。依托现有基础,加快应用先进、成熟技术和装备,突出发展核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率先提高新能源比重。

  坚持新能源技术应用和装备制造相结合。紧紧抓住风电大规模开发的重大机遇,依托骨干优势企业,加快发展风电设备制造业,提升海上风电机组研发制造水平。紧紧抓住核电加速发展、光伏发电加速应用、生物质能利用扩大示范的有利时机,加大力度,推进核电、光伏、生物质能源装备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实现本土化、市场化。

  (三)发展目标

  以2020年建成沿海地区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千万千瓦核电基地、千万吨液化天然气接收基地、千万吨石油储备基地、千万吨炼化基地和五千万吨(吞吐量)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为长远目标,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12年,实现沿海地区三个翻番和一个提升的能源发展目标。

  --发电装机规模翻一番,达到1700万千瓦以上;

  --新能源产业规模翻一番,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

  --电网规模翻一番,形成500千伏输电线路1725公里、变电站8座,变电容量达到1350万千伏安;

  --新能源比重提升,达到3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项目

  (一)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

  1、主要任务

  围绕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进煤电上大压小,建设一批超临界、超超临界节能高效环保型火电机组,加快建设以风电和核电为主体,太阳能、生物质能为补充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到2012年,核电装机达到20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达到20万千瓦(其中,南通市6万千瓦、盐城市10万千瓦、连云港市4万千瓦),沼气、垃圾、秸秆等生物质能发电达到40万千瓦(其中,南通市10万千瓦、盐城市17万千瓦、连云港市13万千瓦)。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加快风电建设。实施《江苏省风力发展规划》和《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风电项目。有序加快陆上风电建设,重点建设龙源如东二期风电项目三期工程、华能启东风电二期、中电投大丰风电二期、国华东台风电二期等项目。启动海上风电建设,开工10个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组织风电并网技术和消纳能力研究,实施《海上风电输电规划》,为沿海风电开发提供可靠保障。同时,总结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在规划指导下,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后续海上风电项目前期研究。

  (2)推进核电建设。加快推进田湾核电扩建工程,力争5、6号机组2010年获得核准并开工建设,力争3、4号机组2012年获得核准。积极推进田湾核电7、8号机组和江苏第二核电站前期研究,争取列入国家核电规划,为建成连云港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奠定基础。

  (3)促进光伏应用。贯彻落实《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充分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和风电场地面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华电东台尚德、射阳振发、大唐大丰、江苏国能、如东强生、江苏林洋等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进度,促进风光并举。以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实施一批屋顶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4)扩大生物质能利用。充分利用沿海地区秸秆资源,加快实施《江苏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积极创新秸秆收集模式,布局和建设一批秸秆电厂,加大力度,推进已批项目加快建设。积极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抓好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利用示范项目,力争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沼气发电工程。积极推进垃圾能源化综合利用,以日处理量1000吨以上的垃圾填埋场为重点,有序建设沼气发电工程。选择垃圾存量多、占地面积大的现有垃圾填埋场,组织开展垃圾沼气发电和光伏发电一体化示范工程。根据国家政策,结合沿海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以大豆、菜籽等以外的其他资源为主,稳妥发展生物柴油,协调纳入国家流通体系,初步形成生物柴油产业化基地。推进绿色能源县创建工作,争取东台市、如东县等列入国家第一批绿色能源示范计划。

  (5)构建新能源汽车发展配套体系。贯彻《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发展专项规划纲要》,以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行业为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按照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建立和完善车用天然气加气设施,促进双燃料汽车应用。开展电动汽车充电站规划建设,发展车用电池租赁业务,促进电动汽车示范应用。加强与中科院的合作,推进能源动力研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发展新能源汽车能源系统,以车用电池及相关储能材料为重点,努力打造车用新能源产业链。

  (二)建设较为完善的能源储备基地

  1、主要任务

  按照形成1000万吨石油炼化、1000万吨原油储备、1000万吨液化天然气接收和5000万吨(吞吐量)煤炭中转储运能力的长期目标,加强规划衔接,推进前期工作,突破重大项目。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加快液化天然气接收基地规划建设。结合国际气源分布特征和我国进口气源水陆并进发展趋势,按照扩大气源、稳定供给的要求,立足本省、着眼长三角、服务中西部,建设沿海天然气接收基地。按照工程建设计划,科学组织,精心施工,高标准建成中石油如东LNG一期工程,2011年形成350万吨接收能力。积极开展中石油如东LNG二期工程、中石化连云港LNG、中海油滨海LNG以及大丰LNG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协同推进,争取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并获准建设。

  (2)加快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按照国家石油储备战略和进油方便、出路畅通、靠近炼厂、快速反应的布局原则,利用港口、航道和后方场地等条件,以连云港、南通为重点,积极开展前期研究,争取纳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规划。按照商业石油储备与大型炼化基地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快实施省政府与中石化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协同中石化将连云港300-500万吨(一期3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并启动建设30万吨级原油码头等配套工程。引导和支持具有资源、资本和经营管理优势的企业,在沿海地区建设石油商业储备设施。协助中石油加快建设洋口港10万吨级成品油码头项目。

  (3)加快炼化基地建设。按照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园区化发展模式,坚持整体规划、集中布局、集中开发、有序建设,加快落实省政府与中石化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中石化连云港1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基地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十二五专项规划,并争取十二五开工建设。积极协助地方政府,配合中石油,进一步加强洋口港炼化一体化基地前期研究,不断完善外部配套建设条件。

  (4)加快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建设。按照服务沿海、兼顾全省的目标定位,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推动的发展模式,坚持中转和储备相结合,选择沿海地区资源条件较好的港口,布局建设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形成以企业储备为主、年吞吐量5000万吨中转储备体系。加快中电投滨海港、大丰港等沿海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前期研究,争取列入国家规划,并尽早开工建设。

  (三)建设国内领先的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1、主要任务

  认真实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发展和壮大龙头企业,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建设和提升特色产业基地,基本形成以风电装备制造为主导,光伏发电系统、核电关键设备、油气探采输送设备、智能电网设备及控制系统全面发展的新能源装备产业体系。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提升风电装备产业。积极实施《江苏省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江苏省风力发电装备发展纲要》,做大做强风电装备制造业。依托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步伐,形成盐城华锐、大丰金风、连云港国电联合动力、东台上海电气、如东广东明阳、如东中船重工等骨干企业集群竞争整体优势。依托华锐盐城国家级海上风机装备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快提高陆上风机装备水平,努力增强海上风机稳定性和可靠性,形成以2MW陆上风机、3MW及以上海上风电为重点的产业体系。依托主力优势机型,加大关键零部件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连云港中复连众、中航惠腾、阜宁协鑫等风机叶片及材料制造项目,盐城秦川风力发电齿轮箱项目,连云港重山、南通虹波塔架项目,增强地区配套能力,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国内领先的特色产业基地。依托海上风电建设,促进发展关联产业,重点推进海洋水建施工装备项目,开展海上风电施工装备和工艺研究开发,发展海上风电施工专用船舶、吊装设备等市场急需的高技术产品。

  (2)优化光伏发电产业。充分利用国家实施金太阳工程、省实施光伏应用示范工程的有利时机,积极推动光伏电池及其相关材料的发展和调整,重点推进南通强生、江苏综艺薄膜太阳能电池、江苏林洋、海安欧贝黎晶硅太阳能电池、连云港中彩多晶硅等重大项目。以连云港为重点,加快实施高纯度石英砂项目,提高硅材料产业发展水平。

  (3)壮大其他能源装备产业。紧紧抓住核电建设加快的机遇,积极培育和发展核电配套装备、零部件制造业,以南通、连云港等为重点,加快实施以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核级海绵锆、神通阀门公司核用管道和阀门项目,并努力争取核用电缆有所突破。围绕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生物质成型设备、气化设备、锅炉及上料系统设备。以盐城、南通为重点,结合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车用电池等能源部件及储能材料。以南通市、建湖县等为重点,加快发展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储油船以及钻探设备、输油管道。

  (四)建设全域覆盖的重要能源管网

  1、主要任务

  初步建成以500千伏电网为主干、220千伏地区环网为支撑,输配能力充裕、运行可靠灵活的坚强的沿海电网。初步形成主干管道到市、支干管道到县,与省现有网络贯通的成品油和天然气管网。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构建坚强的智能电网。根据用电负荷和电源发展情况,坚持动态优化调整,促进电网规划与沿海开发、地方产业布局和电源布局有机衔接。实施电源接入工程。贯彻国家上大压小、节能减排政策,加快建设沿海通道升压工程,重点建设盐城北升压工程(2&times;100万千伏安)、南通北升压工程(2&times;100万千伏安)、 500千伏临海输变电工程(100万千伏安),满足沿海地区电源接入需求。实施主网建设工程。建设跨越连云港、盐城、泰州、南通四市、8字型500千伏沿海网架,完善220千伏环网,并将220千伏电网向沿海的港口和工业基地进行辐射。实施配网建设工程。按照城乡一体化标准,推进城市电网和新农村电网建设,构建结构合理、分区清晰、有较强适应性的配电网络,有效提高供电可靠性。实施电网智能化工程。加强连云港千万千瓦核电基地和沿海千万千瓦风电基地接入系统规划研究。加强数字系统控制、通信和传感器等先进技术应用,建设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推广智能电表和智能用电管理终端,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实施抽水蓄能调峰工程。加快推进苏南地区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适应沿海地区风电、核电基地调峰需要。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实施集约发展工程。坚持集约发展理念,推动城区变电站更多地采用大容量变压器,输电线路采用大截面导线,线路走廊尽量沿河、沿路、沿海建设,节约土地资源。

  (2)构建互联互通油气管网。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多元供应、互联互通、安全稳定原则,综合考虑油气资源进省渠道、管道路由通道、下游用户价格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科学规划布局、稳妥推进建设沿海地区油气管网。坚持规划管网与现有储运设施相结合,依托如东LNG,加快推进如东-南通-靖江LNG气化外输管道建设。坚持规划管网与区域发展目标相协调,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和沿海地区三个中心城市发展需要,抓紧组织开展连云港-盐城-靖江沿海天然气主干管道及相关支线项目前期研究,推动管道合建、管廊共享。同时,加快中石化日照、连云港-仪征Y型原油管道建设进度;组织开展日照-连云港-淮安、连云港-新沂、盐城-淮安、盐城-靖江、如东-南通-靖江成品油管道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形成全省成品油运输管道化。 

  四、保障机制与政策措施

  沿海地区能源发展是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推进沿海地区能源发展,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落实、强化政策保障、强化舆论宣传,确保尽快落实、尽快实施、尽快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大领导力度,确保规划落实到位、政策措施到位、组织保障到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把沿海地区能源发展放在突出位置,重点组织、重点协调、重点推进。沿海地区市、县要把能源发展置于沿海地区发展大局,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市、县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二)强化协调落实。省能源局与三市和重要能源企业分别开展定期会商,共同研究重大政策和措施,协同推动重大项目。沿海地区各市要根据省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把省确定的实施目标具体到部门、企业、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组织推进。市、县政府要统筹协调海域利用、滩涂开发、港口布局等专项规划,保障重大能源项目顺利选址落地、顺利开工建设。要根据重大项目实施需要,成立市、县政府领导挂帅的项目指挥部,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落实推进责任,加大推进力度。省能源局根据实施方案对各市落实情况逐年进行考核评价,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项目无进展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重大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予以调整。

  (三)强化政策保障。能源发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新能源发展还面临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难题。省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扶持海上风电等能源发展的财政、税收、电价等政策措施。在省继续实施扶持政策的同时,沿海地区市、县要对能源发展积极提供政策扶持。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沿海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发[2010]2号),落实新能源发电企业地方增值税增量、核电企业地方增值税和地方所得税增量全额留给地方等政策。对新能源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抵扣、政府采购等政策;对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在项目选址、征地拆迁、土地规费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对光伏发电、海上风电等新能源示范项目和终端能源供应系统(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在落实国家和省补贴政策的同时,提供配套扶持。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支持能源领域相关企业和研发平台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在科研经费、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强化舆论宣传。能源项目特别是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强度大、占用土地多,有的还跨越不同行政区域,面临选址难、征地难,影响范围广、补偿费用大等实际困难。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项目管理、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正确导向作用,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配合能源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