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改价格发〔2019〕424号
关于公布市区2019年度采暖季民用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办法》(连价工〔2018〕8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市区2019年度采暖季民用供热蒸汽销售价格公布如下:
一、市区2019年度采暖季民用供热蒸汽到居民小区总计量表的价格为174.2元/吨。
二、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连云港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的用户实行供暖费减半收取。
三、各供热企业要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供热温度和压力、供暖时间达到标准;要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妥善处理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