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372/2016-00046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6-03-21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1-2月全市重点项目存在问题进展情况 | ||
内容概览: | 1-2月全市重点项目存在问题进展情况3月11日全市经济分析暨重点项目推进会后,按照市领导要求,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办)将1-2月份全市重点项目存在的16个问题交办各相关责任单位,经过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目前6个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7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3个问题推进仍有难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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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全市重点项目存在问题进展情况
3月11日全市经济分析暨重点项目推进会后,按照市领导要求,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办)将1-2月份全市重点项目存在的16个问题交办各相关责任单位,经过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目前6个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7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3个问题推进仍有难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6个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
1.港口控股集团反映徐圩港区一期工程因初步设计调整、导致后方陆域图设计批复、道路堆场招标延迟、项目供电不足等问题。经市港口管理局反馈,徐圩港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已获省交通厅批复,市港口局3月15日批复其后方陆域施工图设计,对后方陆域辅建区等设计内容有明确意见,港口控股集团可开展道路堆场招标。经供电公司与港口控股集团对接,供电问题主要是港口控股集团担心项目用电工程不能持续推进,供电公司与港口控股集团已经建立常态联系机制,项目涉及4座110KV客户专用变电站供电,目前已完成2座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的评审;另外,徐圩港临时开港用电需求能够得到有效满足。
2.城建控股集团反映金海商务中心B1-B3楼按照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后,消防审查无法通过。经市消防支队反馈,公安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2015年5月1日后受理的项目一律执行新规范。新旧规范未进行大量调整,仅针对火灾形势进行针对性加强,经过市消防支队与城建控股集团协调沟通,城建控股集团将参照消防《新规》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再行审批。
3.市公安局反映平安天眼工程道路施工、资金落实及供电等问题。该项目为系统性工程,项目需要沟通协调市发改委、财政局等11家单位,为理顺项目建设过程各责任单位职责,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正在会签,文件明确了相关单位具体职责。该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涉及的审批等问题已逐步得到解决。
4.交通控股集团反映海通公交公司电动车充电站项目因无充电设施规划、布点难问题。经市经信委反馈,目前《连云港市市区充电站布局规划(2015-2030)》已完成招标,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中标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4月初将完成规划初稿。《规划》出台前拟新建的充电设施,在符合政策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将采取预审查同意其先建后纳入规划的模式予以解决。
5.城建控股集团反映海绵城市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连云新城发展预留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市规划局暂未编制连云新城二三期控规、不符合市总体规划问题。经市规划局反馈,海绵城市示范区选址发生变更,3月16日,市建设局组织召开海绵城市实施方案论证会,海绵城市示范区拟选定在原新海新区和龙尾河两侧用地内,绝大部分位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符合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城建控股集团应按照最新选址尽快推进相关审批工作。经市国土局与城建控股集团对接,海绵城市示范区工程首次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6. 城建控股集团反映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建设项目选址连云新城发展预留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市规划局暂未编制连云新城二、三期控规、不符合市总体规划问题。经市国土局反馈,地下综合管廊建于地表以下,随道路建设同步施工,不涉及地面用地,不存在土地利用规划事宜。经市规划局反馈,综合管廊试点工程建设选址发生变更,不在连云新城建设,城建控股集团应尽快与市规划局对接,按照现行选址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二、7个问题正在加快推进
1.灌南县反映上海航道局疏浚基地项目涉及岸线审批问题。经港口管理局反馈,上海航道局疏浚基地项目岸线使用申请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待岸线使用合理性评估通过后方可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岸线,目前市港口管理局正在积极协调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召开岸线使用合理性评估会议,争取岸线尽早获批。
2.市高新区反映金融中心项目规划方案未批复问题。经市规划局反馈,已提供项目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给市国土局,项目土地出让手续正在办理,项目规划方案市规划局已和城建控股集团对接,并提出修改意见,近期方案将上报市规委会。
3. 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反映30万吨级航道工程二期相关项目涉及用海审批问题。经市港口管理局反馈,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配套吹填区区域用海规划,经省海洋与渔业局预审后已上报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已明确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审批难度较大,市港口管理局正在全力争取。
4.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反映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防波堤石料供应不足问题。经市国土局反馈,已协调相关单位将东疏港高速西侧路堑整治项目和黄草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所产生的石料供给项目工程建设,已提供工程建设石料约300万吨。另外,我市重点工程石料专供基地大岛山矿区,一期已于2015年6月到期注销,二期相关工作正在加快相关手续办理,恢复开采后预计可提供建筑石料2000多万吨。
5.城建控股集团反映海州高级中学新校区尚有15亩土地补偿涉保人员名单不能确定、用地划拨无法办理问题。经海州区反馈,区政府拟于3月底完成补偿涉保人员名单,征地补偿协议与补偿票据已交付城建控股集团。配套的195亩土地挂牌方面,其中已转81亩,114亩尚未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地面建筑物拆迁正在积极开展。经市国土局反馈,已建议城建控股集团牵头进行农专用申报,启动该地块南侧所涉及房屋征收工作,待该宗地块具备出让条件后,市国土局将及时办理供地及地块成本分解等手续。
6.港口控股集团反映灌河港区燕尾港作业区一期工程涉及征地拆迁落后预计工期问题。经灌云县政府反馈,该项目主要涉及后方堆场征地拆迁问题,3月23日,灌云县县长与港口控股集团总裁就此问题召开专题会办会,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预计6月底能够完成征地拆迁相关工作。
7.中外运陆桥运输有限公司反映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中外运货物集散中心涉及规划审批问题。经市规划局反馈,已经出具地块规划条件及红线图,建设责任主体应尽快完成立项、环评、土地合同等手续,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3个问题推进仍有难度
1.灌南县反映亚邦固废填埋场项目环评审批问题。经市环保局反馈,该项目拟建厂址为软土地基,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填埋场选址应避开软土区,省环保厅已向环保部,就沿海地区软土区是否可以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问题提出申请,国家环保部尚未就此问题给予明确答复。为了避免因选址问题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市环保局给出建议,暂缓该重点项目的实施,待上级环保部门就选址问题给出明确答复后再行实施。
2.市卫计委反映市妇幼保健中心项目涉及地块非法建筑阻挠施工、4S店不配合施工、土地划拨手续未到位等问题。经市城管局反馈,市妇幼保健中心项目地块原属市民政局,长期被当事人钱诗君使用,市城管局多次约谈当事人,初步证实当事人在所占用土地上的建设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市城管局将发函调取辖区派出所材料,作为旁证并按法定程序对该地块违法建设予以立案查处。经海州区反馈,区政府已经与4S店进行协商,与徐州润东分公司达成初步意见同意配合施工。市卫计委应加强与海州区政府、城管局、公安局等单位协调对接,待非法建筑拆除,相关事宜理清后,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3.城建控股集团反映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运营主体确定问题。经城建控股集团反馈,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土建施工,需由市委、市政府确定运营主体后,按照运营主体经营要求进行内部装修施工,建议由高新区、市文广新局会商,提交报告给市政府确定。
下一步,市发改委(重大办)将定期梳理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前期手续办理、土地指标、融资困难等难题,请项目建设主体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各职能部门要履行自身职责,加大向上汇报协调,积极推进相关难题化解,稳步推进项目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