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定调价行为,增强价格工作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价格条例》等规定,现将2025年三季度市区非居民用供热销售价格调整初步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4日。
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ygfgwjgc@126.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市发改委价格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联系电话:85868019;邮政编码:222006。
附件:2025年三季度市区非居民用供热销售价格调整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